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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安装(修理,测试)电力设施的服务指南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0-02-06 1:15:54 * 浏览: 34
第一章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输电,供电,配电的单位安装(修理,试验)电力设施的许可证的管理,应用,变更,更新和更新。电力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测试。许可事项。 2.行政许可的依据(1)《电力供应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1996年9月1日实施),(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统令第7号,2004年7月1日生效,(3)《电力监管条例》(发布2005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2号(自2005年5月1日起生效),(4)《电力设施安装(修理,试用)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9年12月18日发布第28号令,自2010年3月3日起(5月1日起生效),(五)“关于印发《电力行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监[2012] 24号,2012年5月(15日发布),(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6(2015年5月30日发布),(7)《国家能源总局关于清理和规范国务院行政审批中间服务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家能源财会[2015]号321号,2015年6月12日发布,(8)“《装修(试验)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通知书》”(国能发〔2015〕253号,2015年7月9日(已发行)), (9)《国家能源局总局关于修订装饰(试)用电力设施申请表正式文本发行的通知》(国能网)环发[2015] 398号,2015年7月14日(已发布),(10)《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力设施许可管理,简易管理,分权,分权的安装(维修,试行)的通知》相关服务的管理和优化”(国能秦[2016] 352号,2016年(2014年12月8日发布)。 3.接受机构:国家能源局。四,决策机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第五,预审后批准的项目审查类型。第六,没有数量限制。 7.基本程序(1)申请人登录公司注册所在国家能源局机构的门户网站,查看有关规定,确定申请项目,准备申请材料,(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按备案要求,(3)国家能源局机构应当接受并审查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后,如果申请事项不属于代理机构权限的范围,应向申请人签发《行政许可决定书》,如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在当日提交申请材料5发出《行政许可材料更正通知》,如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格式,则接受申请并签发《行政许可受理表》,(4)行政许可申请已被正式接受,国家能源局的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5)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5)国家能源局的机构应出具《行政许可批准决定书》,电力设施修理(测试)许可证,无行政许可。第八,申请方法是在线处理或在大堂现场处理。九。收费依据和标准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用)的行政许可是免费的。 X.结果应通过邮寄或自行收集交付。规格具体的交付方式应由申请人自由决定。第十,行政许可的结果是安装(修理,测试)电力设施许可。十二。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关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行政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电力设施安装(修理,试用)许可证办法》。 13.监督投诉渠道。如果申请人认为国家能源局代理机构的行政许可是违法的或不当的,可以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对结果和程序不满意的,可以向国家能源局投诉。的行政许可,他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4.办公时间,地址和联系信息,以进行咨询和接受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派遣的能源监管机构的办公室地址和查询联系信息:http://zizhi.nea.gov.cn/html/ywbl/sldw/。第二章申请1.申请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2)与所申请许可证的种类和水平相适应的设备和营业场所;(3)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安全负责人应当具有与申请书相同的执照(4)具有与所申请执照的种类和水平相适应的专职专业人员,(5)具有健全有效的生产安全组织和制度,在申请时对于第一级到第三级许可证,它们还应具有与所申请许可证的类型和级别兼容的性能。 2.提供的材料目录(1)许可证申请表,(2)法人认证材料和净资产认证材料,(3)主要设备和机械清单,以及营业场所认证材料,(4)技术人员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简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其他认证材料,(5)专业技术人员详细名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资格培训证书和其他认证材料,(六)电工登记表,(七)安全生产组织及系统证明。申请第一至第三级许可证的人还需要提交相关的性能报告和认证材料。合并后为新建单位申请许可证时,除(1)〜(7)项内容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8)合并证明材料,(9)许可证合并前的单位数量。新建单位在分立后申请许可的,除第(1)至(7)项中的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0)分立的认证材料,(11)性能认证资料,(12)分拆单位许可证。部门分裂后,至多一个部门应部分或全部继续进行部门在分裂之前进行的类似活动。 3.关闭申请的期限应自接受申请之日起20天内决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不得在20天内作出,经国家能源管理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10天。依法需要听证,鉴定,专家评审等情况的,上述时间不包括在内。第三章变更1.变更范围电力设施安装(修理,试用)许可证的变更范围分为许可变更和注册变更。 (1)许可证变更。如果被许可人需要更改许可的类型和级别,则应将更改申请提交给国家能源管理局。 (2)注册项目变更。被许可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有变更的,被许可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merce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向国家能源局代理申请变更登记项目。更改后的安装(维修,测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有效期将保持不变。 2.提供的材料目录(1)许可项目变更:1.许可项目变更申请表; 2.法人认证材料和净资产认证材料; 3.主要设备和机械清单以及认证材料营业场所; 4.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的详细资料,专业技术资格或培训资格证书等。,6.电力工人的注册,7.安全生产组织和系统认证材料,8.电力设施安装(修理,试用)的正本(修理,测试)许可证。申请第一至第三级许可证的人员还必须提交相关的性能报告和认证材料。 (2)变更注册项目:1.变更注册申请表; 2.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测试)原件正本; 3.变更后的法人认证材料; 4。公司章程是必需的,应提交公司章程的修改。变更后的住所与原住所在另一机构的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向变更后的住所所在地的机构提出变更注册申请。 3.时限许可事项的变更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行政许可决定不得在20日内作出。经国家能源局XX(调度机构名称)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10天。依法需要听证,鉴定,专家评审等情况的,上述时间不包括在内。自收到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办理变更手续。第四章延续1.适用范围电气设施的安装(修理,试用)许可证有效期为6年。如果需要延长有效期,被许可人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天向国家能源局的机构提出申请。 2.调度机构应在修理(测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之前,决定是否允许延期。如果在该期限内未做出决定,则应视为已同意续签,并应完成相应的程序。第五章附则1.电气设施的安装(修理,试用)许可证损坏的,应当及时向颁发补发许可证的发证机构提出申请。您可以在10天后向签发许可证的签发机构申请重新签发。 2.提供的材料目录(1)电力设备安装(修理,测试)许可证更新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3)法人身份证明材料,(4)原件或原件损坏允许缺少声明。 3.自接到补发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补发电力设施安装(修理,试用)许可证。感谢您的关注! ??